基本方針
公司治理的基本思路
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企业理念是“作为地球的一份子,公正诚实地开展行动,持续提供客户满意度高的服务,为建设更好的社会做贡献”
基于这一企业理念,本公司努力建立确保业务妥适性的机制,旨在完善管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我们把董事会定位为战略决策机构和业务监督机构,将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,高效高质地开展业务,确保财务报告可信度的同时,努力加强公司治理。
作为设有监察委员会的公司,我们设有过半成员均为外部董事的监察委员会。并且,兼任监察委员的董事,能在董事会行使投票权,从而进一步增强董事会的监督功能和经营透明度。为使董事会的讨论更具实质性,我们将董事(兼任监察委员的董事除外)人数设定为10人以内。此外,为贯彻成果主义,我们将董事(兼任监察委员的董事除外)及执行董事的任期设定为1年。我们将兼任监察委员的董事人数设定为5人以内。公司治理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任意咨询机构,由代表董事兼社长和2位满足东京证交所规定要求的外部董事共3人组成,其中外部董事占超过半数,委员长由外部董事担任。
另外,内部监督部门对包括业务执行的合法性、妥适性、效率以及所预想的经营风险实施业务监督。
对于子公司的经营情况,我们制定了内部规定,在给予其一定权限以确保其灵活性的同时,通过监督来确保业务的妥适性和高效执行。
基本方针
- 努力确保股东的权利和平等。
- 努力与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方进行适当的合作。
- 努力确保适当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。
- 努力妥善履行董事会的功能和责任,确保决策透明、公正、迅速和果断。
- 努力与股东进行建设性对话。
治理体制速览表
机构设计 | 设有监察委员会的公司 |
---|---|
董事人数 | 5人 |
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期 | 1年 |
兼任监察委员的董事 | 4人(其中,外部董事3人) |
公司章程规定的兼任监察委员之董事的任期 | 2年 |
独立董事的数量 | 4人 |
执行董事制度 | 有 |
业绩联动型薪酬制度 | 有 |
会计监察人 |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|